
◎距今2年半◎
2年半前我生平第一次失戀,然後在那個時候認識了這個朋友,那時候跟他們幾個男生還不錯(在我的認知裡啦)相處一陣子,經歷過了我這輩子自導別人演最有趣的一齣偶像劇橋段,非常的殺羊頭灑狗血,那天是一個大雨的夜晚,螢光棒,外套,仙女棒,一對情侶,打著閃電,不怕被雷劈,等著上明天報紙頭條的兩隻小狗仔,是那年2002/3/14號的故事,背景音樂是,丁文琪的"不說"因為那天晚上我撐著一把藍色的透明傘,和這個男生,其實對我來說他是一個普通感覺不錯的男生,雖然說他是個水瓶座的男生,我一直以來都跟水瓶的男生相處不來,不過對我來說那時候他有幾點跟我滿符合的,喜歡日劇長假,還有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精神,我們是冒著被雷劈的精神,那天晚上我們站在河堤上,算是高處,為那對情侶精心佈置,想的是,被雷劈到的機率比中樂透還低,若被劈到了,那我倆就去買樂透,事後事實證明,我們兩個沒被雷劈,當然合買的樂透也沒中,也龜到買兩張連一個號碼都沒中,表示我們兩個沒選的號碼都中了,那也算是運氣的一種嗎?
◎言歸正傳,先講關鍵點◎
以上那段雜亂沒有頭緒的故事,以後有空再一一細敘,總而言之,跟那個男生的相識,在那段期間,他介紹我看了一部電影,是尼可基曼跟伊旺麥奎格演的"紅磨坊"那時候最喜歡的一句台詞是"The greatest thing you'll ever learn,is just to love and be loved in return"










